7月21日,新華社授權發布《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
其中延遲退休的話題瞬間沖上熱搜,除此之外,還有房地產行業改革、稅制改革等被大家忽視的重磅信息,到底說了些啥?我們一起來看看!
關于延遲退休
最晚2029年全面落實
一、“彈性、自愿”原則延遲退休:
原文: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制。發展銀發經濟,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就業崗位。按照自愿、彈性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培育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健全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制,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推進互助性養老服務,促進醫養結合。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改善對孤寡、殘障失能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服務,加快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解釋:
“彈性”是意料之中的,因為以前部分省區就曾明確“小步慢走、彈性實施、強化激勵”的思路,“自愿”算是一大突破了,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民眾的焦慮、抵抗情緒。推測大概意思是,員工根據自身條件,想早退休,每月退休金會有一定的打折,晚退休每月可以拿到更多的退休金。
個人可以結合自身的身體狀況、家庭狀況和工作崗位狀況作出是否延遲退休的選擇。這不僅更能體現公平性,也利于最大程度凝聚社會認同,為延遲退休政策的實施創造更好的落地條件。
延遲退休必然不能采用簡單粗暴的方式,需要綜合考慮性別、行業、職業的差別,還有一些其他衍生問題,比如如何解決就業市場上的年齡歧視:“30歲找工作嫌老,60歲退休嫌早”;比如老人不退年輕人沒有工作機會;比如沒有人帶孩子年輕人無法上班等一系列問題,綜合考慮以上問題制定科學嚴謹的退休政策。
二、90后統一65歲退休?謠言!
這兩天網傳最猛烈的“90后統一到65歲退休”、“退休年齡測算表“”,造成了一大波恐慌,小編也被嚇了一跳。
“人間噩夢:自己失業了 退休金沒接上 孩子還沒找到工作 房貸還在還”
“延遲退休只是說大家65歲才能領退休金,沒有保證大家一直到65歲還能有工作。”
“請假會比較麻煩,拿著放大鏡,哆嗦著手,忙活一個小時,整不出一張合格的請假條。”
'努力活到退休那天!'
網友們也是相當有腦洞了,不過目前來看,這些都不是官方信息,大家不必過于擔心!
三、我國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齡
我國普通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管理崗55周歲,普通崗50周歲,實際上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國際上來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
當然,這個也需要綜合考慮國民生存條件、生存環境、工作強度、平均壽命等方面,不能單純以年齡這個數字來衡量。
到底如何落地,最晚2029年全面落實,讓我們拭目以待吧!關于延遲退休,你有什么想說的,歡迎留言討論~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健全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
一、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
原文1:
“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研究同新業態相適應的稅收制度。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完善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支持機制。健全直接稅體系,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規范經營所得、資本所得、財產所得稅收政策,實行勞動性所得統一征稅。深化稅收征管改革。”
原文2:
“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補貼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兒童醫療公共服務水平,加大個人所得稅抵扣力度。加強普惠育幼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用人單位辦托、社區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點等多種模式發展。把握人口流動客觀規律,推動相關公共服務隨人走,促進城鄉、區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動。”
解釋:
意味著,在未來,繼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改革之后,將迎來下一輪改革,或許將經營所得中的勞動性所得跟綜合所得合并起來進行統一征管。不過目前對于勞動性所得并沒有說的很具體。如果實行,很多所謂的稅收籌劃方法將不再有用武之地,因為有很多籌劃方法就是把勞動所得轉換成經營所得進行納稅申報。
同時加大了個人所得稅抵扣力度,降低稅收。
二、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
原文:
“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清理規范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建立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和抵扣鏈條,優化共享稅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為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確定具體適用稅率。合理擴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適當擴大用作資本金的領域、規模、比例。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徑地方債務監測監管體系和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長效機制,加快地方融資平臺改革轉型。規范非稅收入管理,適當下沉部分非稅收入管理權限,由地方結合實際差別化管理。
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中央財政事權原則上通過中央本級安排支出,減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財政事權。不得違規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確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權的,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安排資金。”
解釋:
我國目前有18個稅種,分別是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船舶噸稅、車輛購置稅、煙葉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環境保護稅、關稅。
其中,增值稅(除海關代征的歸中央外,其余部分)由中央和地方五五分;企業所得稅(除國家鐵路集團、海洋石油企業、各銀行綜合歸中央外)由中央和地方六四分;個人所得稅由中央和地方六四分;資源稅中除海洋石油企業部分歸中央、其余歸地方;印花稅除股票交易部分歸中央、其余歸地方;城市維護建設稅除各銀行總行、保險公司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其余部分歸地方。
此次《決定》中,明確指出:
1、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并穩步下劃地方;
(1)消費稅征收環節主要在生產環節,如果后移將會到批發零售環節。如果是這樣,消費稅的征稅方式將會發生重大變化。
(2)消費稅目前屬于中央級收入,如果下劃地方將增加地方稅收,對各地方政府來說是一大利好!
2、優化共享稅分享比例;
3、增加地方的稅收權限和管理權限,由地方進行差別化管理;
4、加快地方融資平臺改革轉型;
5、不得違規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
簡單來說,就是要讓地方稅收增加、自主權限增加、減少不必要的負擔(不得違規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全力支持地方進行差別化自主管理。
這一舉動,對于各地方的經濟發展將會有不小的促進作用。
房地產行業改革
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原文:
“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解釋:
透露出四個信息:
1、加快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意味著,未來會有大量公有房屋出租,另外租房、買房或將享有同等權利,比如受教育等方面。解決買房難、租房沒有安全感的生存問題。
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
以低價保障房,滿足普通工薪階層剛性住房需求。同時支持改善性住房,由地方自主調控。
3、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
商品房預售制度,是房地產企業通過預售方式向購房者進行融資,一旦發生爛尾,將導致普通大眾一生的積蓄打水漂。因此,預售制度有很大的隱患。此次文件中,指明要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這個變化將很大程度上保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為維護社會穩定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4、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從目前的房地產行業形式來看,已經不具備承受更重稅負的能力,即使開征,也需要等到合適的時機行動。否則將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具體完善方法,有待下一步文件通知。
還說了哪些
其他民生問題?
1、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
深化網絡管理體制改革,整合網絡內容建設和管理職能,推進新聞宣傳和網絡輿論一體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發展和管理機制。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建設,健全網絡生態治理長效機制,健全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工作體系。
2、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健全全國統一的社保公共服務平臺。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監管體系。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合理調整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健全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社保制度,擴大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覆蓋面,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保戶籍限制,完善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擴大年金制度覆蓋范圍,推行個人養老金制度。發揮各類商業保險補充保障作用。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健全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制度。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
3、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實施健康優先發展戰略,健全公共衛生體系,促進社會共治、醫防協同、醫防融合,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醫療救治等能力。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深化以公益性為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醫療服務為主導的收費機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編制動態調整機制。引導規范民營醫院發展。創新醫療衛生監管手段。健全支持創新藥和醫療器械發展機制,完善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機制。
4、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
以應對老齡化、少子化為重點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和激勵機制,推動建設生育友好型社會。有效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補貼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兒童醫療公共服務水平,加大個人所得稅抵扣力度。加強普惠育幼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用人單位辦托、社區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點等多種模式發展。把握人口流動客觀規律,推動相關公共服務隨人走,促進城鄉、區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