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財務的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去銀行辦理業務,銀行收取的手續費、工本費等費用,只給提供帶有印鑒的回單,會計也只是憑這些回單入賬。回單可以作為入賬依據并稅前扣除嗎?
稅局明確!
銀行手續費憑發票稅前扣除!
總結一句話就是:無論是貸款服務,還是銀行手續費,銀行都應該開具發票,企業也應當向銀行索取。其實很好理解,銀行也是企業,銀行提供的服務也是增值稅的應稅服務,當然應當開具增值稅發票;而作為服務的購買方,企業也必須憑發票進行稅前扣除。
銀行不給手續費發票怎么辦?
企業不要可以嗎?
一、銀行不給開發票怎么辦?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而對于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舉報!稅務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并酌情給予獎勵。
據了解,目前銀行不給開發票大部分原因是嫌麻煩!
大部分銀行網點是沒法直接開具發票的,需匯總到分行才能開具,而且手續費零星,加上營改增之前銀行也沒開過發票,所以很多時候大家會感覺索要發票不順暢。
二、銀行手續費可以不要發票嗎?
稅政君只能說,看看下邊這個案例就知道了:
處罰事由:
你公司2016年財務費用中共列支刷卡手續費24667.36元,經核實此類財務費用未按規定取得相關發票,僅以刷卡小票入賬,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記入當年財務費用并在企業所得稅前列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六、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的規定。
處罰結果:
對該公司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的行為處1,000元罰款。
這家企業以刷卡小票列支銀行手續費2.4萬元,而未取得發票,稅務機關對其行為處1000元罰款,并加收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所以,你還敢不要發票嗎?
銀行手續費未取得發票
需要納稅調增嗎?
銀行手續費發票似乎很少見,主要有兩個原因:
1、銀行手續費一年也沒多少錢,嫌麻煩就不開了;
2、向銀行索要發票手續多,開票慢,認為有銀行回單就夠了。
但是,如果單位一年的手續費多的話,損失了進項稅不說,一旦被稅務機關檢查到了,補稅加滯納金也是一大筆錢!到時候老板一看,肯定又是會計的鍋!
所以作為會計人員,銀行給不給是一回事,但是咱索要發票的責任也要盡到了不是!
那我們能不能直接以銀行回單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