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法》規定消防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是什么?
答: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2、對那些拒不改正的行為,可以通過拆除或清除的方式予以強制執行?
答:(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
(2)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3)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4)人員密集場所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3、《消防法》規定,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承辦人應當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職責?
答:(1)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
(2)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3)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分工,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4)保持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
(5)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