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食品:按照一定的、有機農業生產標準,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以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體系的一種農業生產方式生產、加工、銷售過程符合本部分的供人類消費、動物食用的產品.
        綠色食品:是指產自優良生態環境、按照綠色食品標準生產、實行全程質量控制并獲得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權的安全、優質食用農產品及相關產品。可以使用綠色食品肥料和農藥使用目錄規定中允許使用的化肥和農藥。
        無公害農產品:無公害農業產地符合一定條件、生產符合一定規范、產品符合一定標準,認證符合一定程序的,取得合法環境品質優良特征標志的農產品叫無公害農產品。
是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最低標準,可以使用無公害農產品肥料和農藥使用目錄規定中允許使用的化肥和農藥。
 
        “三品”之間的關系是:
        無公害農產品注重食品安全,綠色食品注重食品安全與環境保護,有機食品注重環境保護。但是三者所說的食品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力度和標準不同。無公害農產品是“三品”的最低標準,有機食品是“三品”最高標準,綠色食品處于二者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