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為代步工具
比自行車快速省力
還不會堵車
逐漸成為了人們出行的首選
可是它也隱藏著
不少的消防安全隱患
PART1
電動車火災危險
日常出行,不少人會選擇電動車作為交通工具,可是電動車在為大家帶來交通便利的同時,其火災危險性也不容忽視,用四個字來形容電動自行車火災的危險性的話,那就是:快、熱、毒、炸。所謂“快”指的是燃燒速度很快;“熱”是指燃燒時所產生的溫度高;“毒”是容易在燃燒過程中產生大量有毒氣體;“炸”指的是電動自行車的電池在燃燒、遇熱后會發生爆炸現象。
樓道內的電動自行車燃燒后危險性成倍增加,因電動自行車車身、圍擋、坐墊普遍采用高分子可燃材料,起火后90秒溫度可達200攝氏度,120秒后電動車開始爆炸,濃煙將會籠罩整個樓道,會釋放大量有毒煙氣,并迅速蔓延,短時間內就會致人中毒窒息死亡。
另外,樓道內的電動車起火還有可能引燃堆放的雜物或是電表箱等,實際火焰的溫度和煙氣濃度要比實驗高得多。電動車火災還會產生大量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會導致人產生惡心、昏睡、神志不清等情況,如果此時人從樓道里疏散,危險程度可想而知。
PART2
電動車安全隱患
01
充電時間過長
電動車充電時間越長,充電器外殼溫度就會越高,而部分人會整晚長時間充電,甚至超過10小時,非常容易引發火災。
02
室外飛線充電
電動自行車在戶外私拉亂接電線充電,裸露在外的電線經過暴曬、雨淋,容易漏電引發火災,如果電線老化或者電動車本身電瓶出現了問題,更容易發生火災。
034
違規室內充電
部分車主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一旦出現意外,就會直接阻斷逃生通道,極易出現人員傷亡。
04
使用劣質充電器
價格低、質量差的充電器內部只有散熱扇和散熱板,沒有保護板,就不能起到自我保護、自我斷電的作用。
05
違規改裝電動車
部分車主擅自改裝電動車的動力電源,破壞整車電氣線路的安全性能,充電時容易引發車輛電氣線路過載、短路等故障,引起火災事故的幾率相對增大。
PART3
預防措施
對于電動車車主來說
安全使用電動車
需要注意這幾個方面~
按照電瓶容量大小的不同,一般電動車在8-10小時內就能充滿電。充電最好在白天進行,有人看護。
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也不要將電動車電瓶帶到家中充電,嚴禁電動車“上樓入戶”。
電動車應當在物業單位設置的集中充電處區域充電,不要“飛線”充電。
電動車在充電時,要遠離易燃易爆物品,以防電動車在起火時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危險。
電動車不要私自加裝音響、照明等設備,不要增加電瓶容量。
購買電動車應當選擇有國家合格生產標識的,不購買三無或假冒偽劣的電動車,從源頭上減少電動車火災事故的發生。
對于物業管理人員來說
有條件的小區,應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充電場所應滿足消防安全條件,設置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的充電設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因客觀條件無法設置集中停放、充電場所的,應加強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在樓梯間、樓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層門廳等區域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及充電的行為。
提醒
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規定,在高層民用建筑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最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