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1/28
來源:環資司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財政部、人民銀行等部門印發《關于加強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22〕1746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部署加強縣級地區(含縣級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補齊短板弱項,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升人民生活品質。
《指導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健全城鄉統籌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體系,加快補齊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短板,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推進城鄉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和環境治理能力。
《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全國縣級地區基本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體系,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具備條件的縣級地區基本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全覆蓋。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生活垃圾分類重點城市、“無廢城市”建設地區以及其他地區具備條件的縣級地區,應建盡建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不具備建設焚燒處理設施條件的縣級地區,通過填埋等手段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到2030年,全國縣級地區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設施供給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小型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技術、商業模式進一步成熟,除少數不具備條件的特殊區域外,全國縣級地區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基本滿足處理需求。
《指導意見》明確了加強縣級地區焚燒處理設施建設6方面19項重點任務。一是強化設施規劃布局,包括開展現狀評估、加強項目論證、強化規劃約束等。二是加快健全收運和回收利用體系,包括科學配置分類投放設施、因地制宜健全收運體系、健全資源回收利用體系等。三是分類施策加快提升焚燒處理設施能力,包括充分發揮存量焚燒處理設施能力、加快推進規模化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有序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共建共享、合理規范建設高標準填埋處理設施等。四是積極開展小型焚燒試點,包括推進技術研發攻關、選擇適宜地區開展試點、健全標準體系等。五是加強設施建設運行監管,包括提升既有設施運行水平、加強新上項目建設管理、強化設施運行監管等。六是探索提升設施可持續運營能力,包括科學開展固廢綜合協同處置、推廣市場化建設運營模式、探索余熱多元化利用等。
《指導意見》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支撐、強化要素保障、加大宣傳引導。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等有關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共同推進縣級地區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地方人民政府要把縣級地區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作為解決群眾身邊生態環境問題的重要任務,列出責任清單,建立任務臺賬,抓好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