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課人/陳淑紅
七言律詩是律詩的一種。律詩是中國近體詩的一種,因其格律嚴密,故名。起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初。八句,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第二、四、六、八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聲。分五言、七言兩體。七字的稱七言律詩,簡稱七律。
古詩(律詩)格律知識
古代詩歌,其作品蔚為大觀,其種類也紛繁蕪雜,在這里,我們僅從格律的角度來分析,可以將古代詩歌分為兩大類:古體詩和近體詩。近體詩以律詩為代表,有著嚴格的格律要求;相應地,凡不受近體詩格律束縛的,我們都籠統地將其稱為古體詩。另外,從詩句字數上看,詩歌主要有五言詩和七言詩兩種形式。因此,本文就將古詩格律的討論,限定在五言或七言律詩上。
律詩每首八句,分別組成四聯。依次稱為首聯、頷聯、頸聯和尾聯。在講律詩的格律時,我們主要了解“押韻”“平仄”和“對仗”等概念。
一、押韻
韻是詩歌格律的基本要素之一。詩人在詩歌中用韻,叫做押韻。詩歌(包括古體詩歌、民歌等)沒有不押韻的。所謂押韻,就是把同韻的兩個或更多的字放在同一位置(一般是句尾)上。古詩創作中講究的“韻”,不完全等同于現代漢語拼音中的“韻母”,所以,所謂的“同韻”,我們可以近似地理解為“相同或相近韻母”。
例(一):書湖陰先生壁(宋·王安石)
茅檐常掃凈無苔,花木成蹊手自栽。一水護田將綠繞,兩山排闥送青來。
這里的“苔”、“栽”和“來”的韻母都是“ai”,自然屬于“同韻”,所以,它們是押韻的。
例(二):四時田園雜興(宋·范成大)
晝出耕耘夜織麻,村莊兒女各當家。童孫未解供耕織,也傍桑陰學種瓜。
這首詩中的“麻”、“家”和“瓜”的韻母分別是“a”、“ia”和“ua”,但其主要韻母都是“a”,在古韻中屬于“同韻”字,所以,它們也是押韻的。
例(三):山行(唐·杜牧)
遠上寒山石徑斜,白云深處有人家。停車坐愛楓林晚,霜葉紅于二月花。
比較“斜”、“家”和“花”三個字的讀音可以發現,“xie”和“jia”“hua”不應是“同韻”字。但是,唐代“斜”字讀作“sia”(相當于xia),因此在當時,它們也是押韻的。所以,在判斷古詩押韻問題時,還應考慮到字音的演變因素,不能完全按照現代漢語的字音去衡量。
古人寫律詩,是嚴格按照官方頒布的“韻書”來押韻的。
律詩中,一般是在二、四、六、八等偶數句,也就是每聯的對句的句尾押韻,三、五、七句也就是每聯的出句不押韻,全詩的首句可入韻也可不入韻(五律首句多數不入韻,七律首句多般入韻);并且,韻腳(押韻的字)一般為平聲字(即陰平、陽平調的字)。例如:
(一)送魏大將軍(唐·陳子昂)
匈奴猶未滅,魏將復從戎。悵別三河道,言追六郡雄。
雁山橫代北,狐塞接云中。勿使燕然上,惟留漢將功。
(二)詠煤炭(明·于謙)
鑿開混沌得烏金,藏蓄陽和意最深。爝火燃回春浩浩,洪爐照破夜沉沉。
鼎彝元賴生成力,鐵石猶存死后心。但愿蒼生俱飽暖,不辭辛苦出山林。
(一)詩中“戎”“雄”“中”“功”同韻且均為平聲字,全詩偶數句入韻。
(二)詩中“金”“深”“沉”“心”“林”同韻且均為平聲字,全詩偶數句押韻,且首句即入韻。
二、平仄
平仄是律詩中又一個重要因素,我們講詩歌的格律,主要就是講平仄。平仄是詩歌格律的一個術語:詩人們把漢語四聲分為兩類,“平”就是平聲(包括陰平、陽平),“仄”就包括上、去、入三聲。如果平仄兩聲在詩歌中交錯出現,就能使聲調多樣化,達到“諧和”的音韻效果。這種“交錯”包括:1、平仄在本句中交替出現,2、平仄在對句中對立存在。例如:“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這兩句詩句的平仄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就本句來說,每兩個字一個節奏。平起句平平后面跟著的是仄仄,仄仄后面跟著的是平平,最后一個又是仄。仄起句仄仄后面跟著的是平平,平平后面跟著的是仄仄,最后一個又是平。這就是交替。就對句來說,“金沙”對“大渡”,是平平對仄仄,“水拍”對“橋橫”,是仄仄對平平,“云崖”對“鐵索”,是平平對仄仄,“暖”對“寒”,是仄對平。這就是對立。
根據平仄的要求,律詩在這一方面的形式就只有固定的兩種基本格式。它們是:
(一)五律: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2、平起式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二)七律:
1、仄起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平起式
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當然,律詩還可以由此而變化出其它諸多格式來,我們就不必要一一了解了。
律詩在平仄上也有特別要求,主要表現為:
第一,律詩的平仄有“粘對”規則。“對”就是對立,上文已經提及,這里不再重復。“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后聯出句的第二字的平仄要與前聯對句的第二字相一致。具體說來,要使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上文所述的五律平仄格式和七律平仄格式,都是合乎這個規則的。試看毛主席的《長征》,“紅軍不怕遠征難,萬水千山只等閑。五嶺逶迤滕細浪,烏蒙磅礴走泥丸。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橋橫鐵索寒。更喜岷山千里雪,三軍過后盡開顏”。第二句“水”字仄聲,第三句“嶺”字跟著也是仄聲;第四句“蒙”字平聲,第五句“沙”字跟著也是平聲;第六句“渡”字仄聲,第七句“喜”字跟著也是仄聲。可見“粘”的規則是很嚴格的。粘對的作用,是使聲調多樣化。如果不“對”,上下兩句的平仄就雷同;如果不“粘”,前后兩聯的平仄又雷同了。明白了粘對的道理,可以幫助我們背誦平仄的歌訣(即格式)。只要知道了第一句的平仄,全篇的平仄都能背誦出來了。明白了粘對的道理,又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長律的平仄。不管長律有多長,也不過是依照粘對的規則來安排平仄的。違反了粘的規則,叫做失粘;違反了對的規則,叫做失對。
第二,律詩格律中的“孤平”禁忌。孤平是律詩格律的大忌,所以詩人們在寫律詩的時候,都注意避免孤平。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一字必須用平聲;如果用了仄聲字,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擴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也叫犯孤平。如果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須用仄聲,那就必須采取補救(見下文)的辦法。
第三,律詩格律中的.“拗救”。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前面一字用拗,后面就必須用“救”。所謂“救”,就是補償。一般說來,前面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后面必須(或經常)在適當的位置上補償一個平聲。“拗救”的具體方式是極其復雜的,我們無須一一了解。
第四,關于“一三 -論,二四六分明”的說法。關于律詩的平仄,相傳有這樣一個口訣:“一三 -論,二四六分明。”這是指七律(包括七絕)來說的。意思是說,第一、三、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四、六字的平仄必須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詩來說,那就應該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這個口訣對于初學律詩的人是有用的,因為它是簡單明了的。但是,它分析問題是不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誤解。先說“一三 -論”這句話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論,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論,否則就要犯孤平的禁忌。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況下,更是以“論”為原則了。總之,七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三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兩個字不論。五言仄腳的句子可以有兩個字不論,平腳的句子只能有一個字不論。“一三 -論”的話是不對的。再說“二四六分明”這句話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對的,七言第二四兩字“分明”是對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如“仄仄平平仄”這個格式也可以換成“仄仄平仄仄”,只須在對句第三字補償一個平聲就是了。七言由此類推。“二四六分明”的話也不是完全正確的。
樺南縣老科協理事陳淑紅202/12/1